市民:捡到狗送养,失主找上门
据小姜介绍,10月18日晚上,她在小区里散步时,一只棕色的狗一直跟在她的后面,于是小姜便将它带回了家。“回家后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只狗虽然看上去很脏,但在简单清洗后便干净了,而且毛发有修剪过的痕迹。”小姜表示,这不像是普通的流浪狗,应该是谁家里走丢的。
于是,小姜拍了狗的照片发在朋友圈让邻居转发并向小区物业反映了这个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还在业主群里帮忙寻找失主。不过,3天过去了,并没有人联系小姜或者物业。“我家里实在没办法养狗,刚好有个住在都昌县的朋友表示他愿意收养,就让他开车来接走了。”小姜说道。
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不料在11月2日,小姜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姓于,也是小区的业主,他说自己是狗的主人。“刚开始他的态度还很好,但我将情况说明后,他立即‘变了脸’,责怪我不该把狗送给别人,还说了脏话。”小姜表示,她随后联系了都昌的朋友,朋友表示还狗可以,但需要狗的主人去接。不过,于先生不同意,称必须要小姜和她朋友送回来。
“于先生随后发来几张狗此前在他家中的照片,从照片上来看,我捡到的应该就是他的狗。”小姜表示,她捡到狗后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信息。物业的工作人员也在业主群里寻找失主,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得已将狗送养,如今狗的主人理应承担这几天养狗的花销和运费。
律师:拾得人已尽义务,失主应承担运费
随后,根据小姜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于先生。于先生表示,他了解到的情况与小姜表述的差不多。“10月16日晚上,我牵着狗散步时,它突然挣脱绳子去抓虫子,随后便失去了踪影。”于先生表示,这段时间他也一直在寻找,不过没有注意到小区业主群中发布的信息,也没有看到小姜和其他业主转发的朋友圈。
“前几天突然有一个朋友跟我说,知道我的狗在哪里,还向我提供了小姜的电话,我们这才联系上。”于先生表示,他愿意支付小姜和她的朋友这段时间饲养狗的花销。但狗是小姜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送到都昌的,“这一部分成本是她自己造成的,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对此,浔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失主应该支付这段时间小姜和她的朋友养狗的花销。”律师认为,小姜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并寻找失主的义务,失物的运费,也应该由失主承担。(记者 李超铭)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抖音上捡到狗的小姜同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鼎品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