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这么一群中二少年,
他们有一辆摩托,
还必须无证驾驶。
必须不带安全头盔。
必须做各种高危动作。
年龄大概在13到17之间。
这
就是传说中的
鬼火少年
鬼火对于某些年轻人有种
说不出的情怀
翘头断腿也都是家常便饭!
10月20日00时30分许,东兰交警大队接到警令称城区武装部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越野型轿车相撞,致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鬼火摩托车倒在路边,路面摩托车的刹车痕长达30米,小车右前方受损,伤者已全部送到医院。
据了解,伤者鄢某、覃某、韦某为某中学女学生,平均年龄15岁,鄢某驾驶鬼火摩托车三搭从新车站往公安局方向行驶,行驶至武装部路段处,由于车速过快,车辆与对向行驶的越野车发生碰撞。覃某、韦某均受伤住院,鄢某轻伤。
经民警调取监控,还原了事故现场。监控显示:鄢某驾驶白色鬼火摩托车(载覃某,韦某)从新车站往公安局方向快速行驶。行驶至武装部路段处时,鬼火莫明其妙地越过中心线,撞上对向行驶的越野型轿车,然后,三名花季少女开始进行花样翻滚……
坊间传说“鬼火一响,爹娘白养”,是不是真的?
客官,请继续往下看……
事故一
10月18日15时40分许,兰某驾驶“鬼火”摩托车(搭载张某、罗罗)由三石街方向沿国道323线往纳腊村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323线1333公里+50米上弯道处时,由于车速过快,车辆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侧翻,造成兰某、张某及罗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兰某、张某、罗某均为某乡镇中学生,男性,平均年龄14岁,事故发生后导致司机兰某双股骨骨折。
事故二
10月18日17 时,在城区。韦某驾驶“鬼火”摩托车(载黄某)由巴盆往烈士陵园角方向行驶,行驶至巴盆路段处,由于车辆操作不当,车辆与对向行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韦某、黄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韦某、黄某均为县城某中学学生,男性,平均年龄15岁。
事故三
10月19日18时40分许,黄某驾驶“鬼火”摩托车(载张某)由武篆往兰木方向行驶。行驶至武篆上圩路段处,车辆碰撞对停在路边的三轮电车,造成黄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黄某(女)、张某(男)为某乡镇中学学生,黄某13岁,张某16岁。目前,伤者得到了救治,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东兰县辖区已连续发生四起涉及中学生驾驶“鬼火”摩托车的交通事故,致5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住院,这可让警察蜀黍操碎了心。
十次事故九次快,更何况未成年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操作机件不稳定的“鬼火”摩托车,更容易酿成事故,不仅伤害了自己也危害了别人。
交警希望广大驾驶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尤其是未成年人,更应爱护自己,热爱生命,遵纪守法,远离“鬼火”。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 妮
责编|韦学铖
审核|苏 华